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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校2024-2025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及专家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则

(一)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为论文质量合格性评估,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管理,严把毕业标准,切实建立健全本科毕业环节质量保障体系。

(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三)抽检工作将借助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照同行评议原则,根据论文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按照随机匹配方式遴选专家进行评议。

(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程序。根据教育部督导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组织完成本年度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信息补充、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传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二)论文(设计)信息报送

本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对象为2024-2025学年内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信息平台(https://xscj.cdgdc.edu.cn),各学院账号与去年账号相同,请各学院负责老师提前确认平台能否正常登录。若学院联系人有变动,请于9月8日前联系教务处质量科更改。教务处将根据教育部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匹配至各学院。

1. 报送注意事项

(1)对于没有“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等论文信息的学位授予信息数据,须同时完成论文信息补充和原文报送。

(2)确保上传论文材料无损坏,能够打开,以免影响评审。根据教育部督导局要求,不能打开的论文将被认定为问题论文。

(3)原则上所有论文需同时上传《培养方案》和《查重报告》。如确有困难,可以说明文件代替。

(4)对于主辅修或双学位论文,确保论文内容与论文信息汇总表中的专业信息相对应,切勿出现专业信息为甲专业,但论文内容是乙专业的情况,否则将会被认定为问题论文。

(5)上传论文封面题目与论文信息汇总表中“论文题目”需-致,如有不一致,请附相关说明。

(6)对于未匹配专业,在进行专业映射时,请务必仔细核对确认,不要映射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 信息报送

各学院根据抽检信息平台已有学生学位授予信息数据,按要求按时完成论文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参见《2024/2025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传

根据抽检信息平台要求提交、上传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培养方案。

(四)专家库信息报送与更新

为保障抽检工作质量,教育部督导局开展抽检专家库共建共享。各学院须同步开展专家信息报送更新。

1.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原则上,应推荐学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2.专家库信息报送

各学院须按要求更新完善“上年度在库专家”和“本年度指导教师”两部分专家数据,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对退休、离职或因其他情况不再担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三、截止时间与提交方式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于9月15日下午17:00前将学院全部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上传至抽检信息平台。


教务处

2025年9月5日




相关附件:
  • 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2025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