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命题要求通知如下:
一、命题要求
1. 客观题(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客观题题型的总分数一般不超过30分)
2. 主观题(简答题、解答题、计算题、分析题、应用题等主观题型总分数一般不少于70分)
3. 填空题每小题一般不超过4个空,每空分值不宜过高。
4. 选择题一般备选项应为4个。
5. 出题题型参照模板,具体题型由课程性质确定。
6. 要求试卷字体、行距、段前、段后等格式设置统一,图表大小、排版美观。
7. A、B卷难易程度相当,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有所重复的题不能完全复制,要求有一定的区别。
8. 试卷逐年更新率要达30%,有重复的卷面内容、排版次序应有所变动,避免完全复制历史试卷。
9.同一课程编码课程由课程负责人组织教研室团队成员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
10. 全英试卷须标注中文试卷名称及适用班级。
二、试卷审核
(一)必修课试卷由教务处组织本科校级督导进行审核。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16日(第16教学周周一)9:00之前将试卷(含A、B卷)密封纸质版一份、试卷审核表(附件1)一份(所有签字处均需手工签字,不得留白)、试卷审核清单(附件2)一份,提交至教学质量办公室。
(二)选修课试卷由学院联系督导进行审核,于12月16日前将选修课试卷审核清单交至教务处质量科存档。安全保密承诺书由学院存档。
三、试卷印刷
参加集中大考的所有课程(必修课和19级专选课)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其他课程的试卷由学院印刷。由教务处印刷的试卷,请于12月25日(第17教学周周三)9:00之前,交至教学质量办公室。
附件:1. 试卷审核表
2. 试卷审核清单
教学质量科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