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做好2018年度市属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6号),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做好2018年度市属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专业建设,现将具体通知内容转发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集中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学院审议。申报专业所在学院要成立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申报专业要充分体现“保证质量,控制数量”的要求。并于7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专家审议结果(电子版材料及由学院盖章的纸板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二)校内公示。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决议后,在学校主页的显要位置公示拟申报专业及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为7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68984646和邮箱caoyan@btbu.edu.cn,公示无异议可进入北京市教委网络申报环节。
(三)网络申报。715-31日,申报学院指定专门人员登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按照平台提示,提交学院负责人签字的专业申报材料(扫描件,下同)和校内专家组织审议意见.
(四)网络公示。81-31日,高校专业设置申报材料在平台进行公示。高校可根据公示期间的意见,决定撤销申报或继续申报。
三、申报要求
1.主动服务国家和北京发展。要牢牢抓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乡村振兴、健康中国、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外语非通用语种等领域相关专业。
2.依据标准设置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各学院要依据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备案。
 
联系人:   教务处建设科    曹 嬿
联系电话:68984646/81353230
 
 
 
北京工商大学教务处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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