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工作的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收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过程稿,学校将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主旨精神,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限额推荐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名,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1名(附件1),一般应为在职专任教师。
前十二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二)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审。
(三)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4-2016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四)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二)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将采取评价课堂教学录像、查阅文字资料、听取现场授课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教学名师奖名单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名单。
 (三)申报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要提交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评审期间,市教委将在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建设项目专题网站(网址:http://mstd.bnu.edu.cn/)上公开各候选人的教学录像,并接受专家、教师、学生的评价。
  (四)各高校推荐的市级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还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观摩课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所需提交材料
1. 纸质版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1份,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2.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文件全部用U盘拷贝提交)
1)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
2)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资料符合附件4要求);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北京市教学名师奖
请各教学单位在6217点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学校将根据北京市教委的正式通知(近期即将发出),经教师自荐,学校决议及公示后,向市教委高教处上报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
 
 
联 系 人:陈薇
联系电话:68984646   81353230
电子信箱:chenwei@btbu.edu.cn
教务处
2017525
相关附件: 附件1 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 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3 候选人推荐表(本科部分) 附件4 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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