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高校深化改革,推动轻工行业教育教学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管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与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度教改课题申报及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原则
课题的申报须紧密围绕主题,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论证充分。理论性研究要具有开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性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课题。为顺利推动课题研究的开展,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课题项目所在单位应进行相应的支持与资助。
1.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每个申请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3.课题申报设有数量限制,要求每所院校申报课题总量不超过10个。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课题负责人)。
4.课题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课题申请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或者属于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项目,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三)申报范围
课题项目申报应立足轻工业学科专业,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群)建设、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与评价、信息化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持续、深入的专项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申报者可根据学术积累和研究兴趣自拟题目或自选方向,课题的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四)立项与结项
1.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专项评审办公室,由评审办公室根据课题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将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官方网站公示,并由评审办公室向项目负责人发出立项通知。
2.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或教材的,将不予立项。
3.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即结题时间不得晚于次年5月31日,个别综合性较强的课题可适当延长至两年。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贵人应撰写结题报告上交,由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进行评审鉴定,评审通过课题将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
(五)申报材料提交
相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课题申报书》(附件1)、《课题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教务处统一盖章;纸质版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中午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课题结题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近两年立项未结项课题(附件6)。
(二)结题材料
1.表格材料
(1)课题申报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的《课题申报书》。
(2)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结题报告书》(附件3)。
(3)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的《结题汇总表》(附件4)。
2.课题成果材料
(1)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的,可参照《研究报告格式》(附件5)进行撰写。
(2)成果形式是论文的,请提供发表该论文的当期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如论文巳被刊物录用但该期刊物还未出版发行,请提供盖有该刊物公章的录用通知,并打印论文正文)。
(3)成果形式是著作的,请提供著作原书或复印件。
(4)其他如有获奖证书或反映教学成果应用的证明材料等请提供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所有评审材料将在专家评审鉴定后由评审办统一封存处理。
(三)结题材料提交
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之前,逾期不再受理。所有结题材料word版提交至指定邮箱;《结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其他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教务处统一盖章,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三、其他说明
根据教育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中的相关要求,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与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课题申报及结题通知”“课题评审结果通知”及结题证书均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代章。
联系人:教学建设科 赵启彤
联系电话:81353227
工作地点:良乡主校区综合南楼A208
邮箱:zhaoqitong@btbu.edu.cn
教务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