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求实易行;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
全处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不含中层干部)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类别及考核时段
教职工年度考核(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组织领导
成立教务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全体处领导,负责本处考核工作,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处长左敏担任,成员为施枫、王擎、杨超,联络员为胥阳。
五、考核的内容
教职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本年度内的师德、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内容包括:工作作风、敬业精神、工作业绩、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考勤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公益性工作方面做出的贡献。出勤情况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出勤率低的不得评为优秀。
六、考核的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的比例为本处参加考核人员的20%,其他等级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予以评定。
七、考核标准及考核程序
按照本处各岗位的岗位职责为依据,结合本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按照每位教职员工承担的管理岗位职责以及取得的成绩进行考核。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
(二)个人自评,填写年度考核表;
(三)全处教职工范围内进行个人述职;
(四)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打分会,参加测评打分人员含分管校领导,处领导、全处教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提前公布时间地点,服务对象自愿参加,不少于15人),校领导及处领导打分权重为0.4,本单位教职工打分权重为0.3,服务对象打分权重为0.3。
考勤测评:在民主测评基础上,迟到、早退每次减1分,第11次起每次减2分,第21次起,每次减4分;旷工每天减6分,如连续旷工,第二天减12分,第三天减24分。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述职和测评结果进行集体讨论,确定参加考评人员的考核等级并张贴公示;
(六)将本处教职工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汇总审核。
八、考核纪律
(一)参加考核的全体人员要坚持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各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遵守考核保密等多项工作纪律。
(三)全体考核人员要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不准借考核之机谋私利;
2.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弄虚作假;
3.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4.不准对反映情况的人打击报复。
九、考核的复议与申诉
教职工对本人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本处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如本人仍对复议意见不服,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诉。
教务处
2017年7月10日
附:教务处2017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计划表
教务处2017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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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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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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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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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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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科室撰写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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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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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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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下午 |
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教职工述职、考核小组评议并提出拟考核等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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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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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教务处党支部意见,拟推荐考核优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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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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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对拟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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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将教务处自评报告、《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非教师岗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表》等报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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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报送本人签字后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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