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数据上报负责人:
为了解和掌握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决策提供参考性资料,按照国家统计局国统制〔2018〕86号批文精神,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统计制度的有关要求,我校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填报2021-2022学年实验室统计数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填报主体
填报主体为各学院下属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数据上报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 填报内容
实验室数据上报包括3个板块的内容。
1.实验项目表-sj4表
2.专任实验室人员-sj5表
3.实验室基本情况—sj6表
(具体操作见数据填写操作说明附件2)
三、填报时间
实验数据填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
四、 培训会时间
此次数据上报,有专职技术人员为大家线上培训。
培训会时间定为2022年6月1日(周三)下午2点,腾讯会议。
五、 特别说明
1. 2021-2022年度实验数据包括两个学期即,
2021年秋季学期和2022年春季学期
2021年秋季学期的数据请依照附件3和附件4进行梳理(查漏补缺);
鉴于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未返校,实验数据基本未空,但也不排除通过实验教学模拟的方式产生数据,故春季学期实验数据需实验数据填报负责人手工填报,有则填报,无责忽略。
2. 关于实验项目名称及编码。此次教务处已经将2021年填报时用过的实验项目名称和代码全部导出建成可供查询的实验项目名称及编码库,各数据上报教师可以直接从系统中查询实验项目名称和实验项目代码或者从通知附件中查询。对于库中目前不存在的实验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需要填报负责人从库中查询是否存在后按规则自行编写,后经过教务处审核同意填报至系统中。(实验项目名称和实验项目代码编写规则见附件3、实验项目名称和实验项目代码查询库见附件4)
五、 联系方式
1.请实验数据上报人务必扫描加微信群
注明:群内名称为实验室名称+姓名
2.实验数据上报联系人
高老师: 13691219798
工程师: 张工 (微信群内)
附件:
1.实验室建制表2022版
2.实验数据填报操作说明
3.实验项目名称和实验项目代码编写规则
4.实验项目名称和实验项目代码查询库2022版
教务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