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的通知
各学院:
近日,北京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决定于2017-2020年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认定工作。学校先现将此文件转发你们。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建设和使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作为推进完善现有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建设目标和8项重点建设内容,了解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并按照各校相关学科及专业实际情况做好建设规划,加强建设支持,为申报工作做好准备。2017年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预计将于11月份开展,具体评审方案另文通知。
教务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