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4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以及北京市教委的相关工作安排(见附件1,现就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色示范课堂”建设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特色示范课堂”主要内容
以哲学、新闻传播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历史学为重点,建设哲学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类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
教师自荐,学院推荐,学校将根据北京市教委的指标要求,从推荐的“特色示范课堂”中遴选出3门课程,上报北京市教委。
三、报送材料
1.推荐材料包括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及各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3)。
2.“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报告,主要内容需包括“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特色做法和主要成效,800字以内。
四、报送材料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材料要体现学校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并尽可能覆盖哲学社会科学较多专业类。同时要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五、报送办法
请于201818日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盖学院章)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陈薇、史辰宇      联系电话:68984646
电子邮箱:shichenyu@btbu.edu.cn
 
教务处
2017年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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