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北工商教发[2011]19

为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活跃校园学术氛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激励学生进取精神和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竞赛类别与范围
学科竞赛是指各类与学科教学关系密切的竞赛活动。
校级学科竞赛:指学校主办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市级学科竞赛: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市级政府部门主办的全市性的学科竞赛。
全国性学科竞赛:指教育部等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办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二、竞赛组织与管理
学校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竞赛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以及承办学院(部)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的全面领导工作和全面质量管理以及竞赛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校长担任。
学科竞赛活动在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宏观管理,相关学院(部)或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学科竞赛活动的负责(承办)组织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竞赛工作小组,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承办)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担任。
(一)教务处的具体职责
负责市级以上(含)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其职责有: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信息;组织学科竞赛申报评审,确定学科竞赛承办单位;审核竞赛所需经费;检查、考核竞赛过程与成效;协调解决竞赛过程中有关组织管理问题;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二)学院(部)的具体职责
负责校级以上(含)学科竞赛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有:每年末,学院(部)根据拟参加的竞赛项目填写《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申请表》(见附件),并报教务处备案。做好各项竞赛的组织宣传动员工作;确定竞赛项目负责人,对所承办竞赛的过程与成效负责;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参赛选手的报名、选拔、培训与参赛工作;提供和保障竞赛必要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场地等;有效管理和使用学校为竞赛提供的资金及其它保障条件;负责校级学科竞赛规程的制定及命题、评审等工作;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按时上报有关竞赛的各类文档资料(包括竞赛工作总结、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扫描图片、其它有关材料);结合学科竞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将学科竞赛内容固化在人才培养过程中。
(三)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是指对参赛学生进行具体培训与指导的教师,每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2名,每个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参赛队。竞赛指导教师主要职责是:选拔与确定参赛学生;研究和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与实施培训内容;按竞赛组委会和学校要求完成竞赛的全过程。
     、竞赛经费
1、相关教学单位必须组织学生参加由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组织的各类学生竞赛活动。教务处负责协调竞赛的实施并承担所需费用。
2、学校鼓励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参加其他各类竞赛,教务处每学年每个专业资助一个竞赛项目,其他竞赛所需经费由相关教学单位承担。
3、学校设立学科竞赛专项经费账户,该专项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按学校财务规定核销。
4、学科竞赛经费应专款专用,使用遵循必需、节约、有效原则,主要用于竞赛所需的报名费、资料费、元器件消耗费、实物制作材料费、巡视员巡视费、外出参加比赛的住宿费和交通费及获奖学生、指导教师的奖励费等。
5鼓励多方面筹措学科竞赛经费,如企业赞助等。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可获竞赛冠名权。
四、竞赛奖励
学校对竞赛获奖的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一)对获奖学生的奖励
1学科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校级学科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控制在参赛人数的15%以内。学校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及奖品。
3学校按照《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北工商教字[2004]31号)文件规定,对获奖学生给予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
4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者,对其因竞赛受到影响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学习和考核(试)方式给予特殊政策。
(二)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1、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含)以上竞赛获奖的教师在年度考核时计入一定的教学成果分数。
2、学校对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而获奖的指导教师组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国际)级特等奖奖励2万元/项、一等奖1万元/项、二等奖5千元/项、三等奖2千元/项;市级一等奖2千元/项、二等奖1千元/项、三等奖5百元/项。
(三)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级计算。集体奖按项目奖励,对参加人员不重复设奖。
五、用学校经费制作的竞赛作品或取得的知识成果,所有权归学校。
六、参赛学生须全力投入培训和竞赛。未经批准无故退出比赛的,应赔偿相应的报名费、培训费,直至受到纪律处分。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学校  本科生学科竞赛 管理办法
  北京工商大学                        2011年12月1印发
                                                   共印15
附件:                 北京工商大学学科竞赛申请表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竞赛级别
□全国竞赛   □市级竞赛   □校级竞赛   □其他
竞赛时间
      --             
参赛地点
 
面向专业
 
预计参赛队数(人数)
 
指导教师姓名
 
经费申请
 
单价
数量
金额
1、报名费
 
 
 
2、交通费
 
 
 
3、住宿费
 
 
 
4、材料费
 
 
 
 ……
 ……
 
 
 
总金额
 
院长(主任)签字:
       
院(部)盖章:
        
制表人签字:
       




 

相关附件: 北京工商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电子版 学科竞赛经费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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