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召开2020级培养方案课程编码修订规则说明会

    

 

5月29日下午,教务处召开2020级培养方案课程编码修订规则说明会,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由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曹立辉老师主持。教务处副处长张敏、教学建设科全体成员及教务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各学院教秘老师、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参与2020级培养方案修订的教师等120余人参加会议。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曹立辉老师对各位领导和老师的参会表示感谢,强调今年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改革力度相对比较大,自正式下发2020级培养方案修订意见以来,各专业老师们都已投入到紧张的修订工作中,但同时也遇到很多问题,此次线上工作会旨在使修订意见能够更好的落地,对老师们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解读。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曹嬿老师从修订背景及原则和课程编码设置的具体要求对2020级培养方案课程编码修订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课程编码的具体设置为:第1-6位为专业类代码;第7位为课程层次的划分,代表课程的深度;第8位为课程应修的学分数;第9位为课程类别;第10位为开课学年(1/2/3/4);第11、12、13位为课程顺序号;并以部分通识教育课程课程编码、素质教育专项课程课程编码、学科基础课程(校管学科必修课程)课程编码为例,更为直观地讲解了如何制定课程编码。

在会议交流环节,各专业教师围绕2020级培养方案修订尤其是课程编码制定中的问题积极提问,涉及课程类别和课程层级如何确定、课程的序列号如何确定、其他教学活动如何制定编码、授课学年和授课对象不同的同一门课程如何制定编码、课程大纲如何体现思政元素等多方面。教学建设科的老师们对每个问题逐一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会议最后,曹立辉老师再次明确了2020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计划及要求中的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并表示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直接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希望各专业立足于我校新的办学定位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及有关行业、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以产出为导向,坚持持续改进理念,严谨科学、认真细致完成此次培养方案修订。

参会教师均表示此次会议让他们进一步明确了课程编码的制定规则,解决了相关疑问,对推动2020级培养方案修订具体工作的实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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