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北京工商大学新设置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集中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审议:申报专业所在学院要成立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申报专业要充分体现“保证质量,控制数量”的要求。并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专家审议结果(电子版材料及由学院盖章的纸板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结合学校学科专业优势,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规划,有目标有步骤设置和调整专业,按照时间结点,认真做好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修订完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 系 人:曹 嬿
联系电话:68984646/81353230
北京工商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