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高〔2015〕11号)要求,项目院校要加强对入选项目的检查和考核管理,依据管理办法及程序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备案,同时也为了配合财务处项目报销需要,所有入选项目在执行中需要将项目申报书进行备案。
请入选项目指导教师,将项目申报书从实验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涉及到合作单位的签章都必须完备,并在3月24日前交本单位教学秘书处,由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部分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申报书已经上交,此次不需要再次上交,未上交项目申请书者见名单颜色标注。若有问题可以与教学实践科孙壮老师联系,电话68984587。
附件:
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