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参加四、六级考试的本科生:
参加2015年12月19日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缺一不可。
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最新通知,参加本次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学生不再需要出示四级成绩425分(含)以上证明原件。
为维持考场秩序,考试当天不再补办证件。丢失证件的考生,请按以下提示补办相关证明,以免因证件不齐无法参加考试。
1. 准考证(考前一周下发):
请考生本人到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阜成路教2楼204房间 / 良乡学生活动中心302房间)办理补证手续;
2. 学生证:
请在考试前携带本人照片去考生所在学院开具相关证明;
3. 身份证:
请携带学院开具的身份证丢失证明、1张1寸照片到学校保卫处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注:所有证明上必须贴有考生本人照片并盖章。
温馨提示:
为避免教学资源浪费,本次六级旷考的,将不予报名2016年6月的六级考试,请同学们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关于研究生补办证明的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部68984644。
教务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