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11级毕业班学生:
请考生务必携带附有本人清晰照片的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在教职工活动中心(东区食堂三层)的考试还需携带准考证(考前会发至考生手中),三者缺一不可,否则监考教师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其他清考相关的问题请咨询教学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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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理学院《物理实验补考、重考、清考安排》
《2011级清考 理学院非集中考试安排》
转发《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1级清考安排》
转发《2015年材机学院清考安排》
转发《计信学院2011级清考安排(4月10日更新)》
转发《商学院2011级大四清考学生名单及考试安排》
转发《食品学院-2011级毕业生清考时间安排(所有)》
转发《艺传学院2011级开课课程清考名单及考试安排》
转发《经济学院2011级开课课程清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