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参加四、六级考试的本科生:
参加2015年6月13日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缺一不可;
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学生除以上证件外,还须出示四级成绩425分(含)以上证明原件。
若证件丢失,请按以下提示及时办理。 为了维持考场秩序,考试当天不再补办证件,请丢失证件的考生尽早补办相关证明,以免因证件不齐无法参加考试。
1. 准考证(考前一周下发):
丢失者请考生本人到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教2楼204房间、学生活动中心302房间)办理补证手续;
2. 四级成绩证明:
丢失者请带一张1寸照片到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教2楼204房间、学生活动中心302房间)登记补办;
3. 学生证:
丢失者请在考试前携带本人照片去考生所在学院开具相关证明;
4. 身份证:
丢失者请携带学院开具的身份证丢失证明、1张1寸照片到学校保卫处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注:所有证明上必须贴有考生本人照片并盖章。
证件不齐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补办相关证明,以免耽误考试。
关于研究生补办证明的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部68984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