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本科生课外学习成果学分认定的公示

根据《关于2023年度课外学习成果学分认定申请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各学院审核上报、教务处复核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课外成果140项,现将拟认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4184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并提供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接待人员对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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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3年度学生课外成果学分认定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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