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质量监测数据将作为我校新一轮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梳理和统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数据填报工作。

二、填报网址:http://udb.heec.edu.cn/。各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

三、责任单位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北京工商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对应的项目(附件1)以及“各教学单位任务分解”(附件2),组织和做好2021年度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需承担起所负责数据的审核和把关工作。同时,各协助和参与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协助责任单位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四、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确保系统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指标项与去年有变化的地方在填报指南中用红色或者黄色做了标记,请认真查看。数据填报的部分表格模板见附件4,可先完成线下填报后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数据校验。

五、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和审阅工作,并将填报和审阅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附件5)于10月8日(周五)下班前发送至教务处质量科公共邮箱zlk@pub.btbu.edu.cn。填报人员较去年有变化的,请与原填报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数据统计口径的一致。

六、数据填报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各负责单位请于10月25日前将基础表格(表1-2、表1-3、表1-4-1、表1-4-2、表1-5-1、表1-5-3、表1-6、表1-7-1)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写并审阅完毕,11月3日前将剩余全部数据填报并审阅完毕。同时,从系统导出相应表格打印纸质版,由职能部门正职、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11月3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质量科存档。

七、为方便各单位协调沟通,数据填报将通过微信群:“2021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群”进行联系(二维码见附件6)。

联系人: 教学质量科 曹立辉

联系电话:81353230

教务处

2021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1.北京工商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各教学单位任务分解 3.2021版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2021版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4.系统填报部分表格模板 5.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填报、审阅人员联系表 6.2021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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