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2号)精神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评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进一步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的需要,也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

二、数据将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监测预警等工作。

三、此项工作实行责任制度,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梳理和统计,确保按时完成本次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四、填报网址https://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各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

五、责任单位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北京工商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对应的项目(附件1),组织和做好2023年度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需承担起所负责数据的审核和把关工作。同时,各协助和参与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协助责任单位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六、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确保系统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指标项与去年有变化的地方在填报指南中用红色或者黄色做了标记,请认真查看。数据填报的部分表格模板见附件3,可先完成线下填报后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数据校验。

七、为便于工作交流沟通,请各填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和审阅工作,确定1名填报人和1名审阅人,于10月26日前通过问卷星(详见附件4)方式填报姓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填报人和审阅人要加深对数据填报工作的理解,提高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填报人员较去年有变化的,请与原填报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数据统计口径的一致。

八、数据填报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12。各负责单位请于10月30前将基础表格(表1-2、表1-3、表1-4-1、表1-4-2、表1-5-1、表1-5-2、表1-5-3、表1-6、表1-7-1、表5-1-1)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并审阅完毕,11月5前将剩余全部数据填报并审阅完毕。同时,从系统导出相应表格打印纸质版,由职能部门正职、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11月5前交至教务处质量科存档,存档材料也可以扫描成PDF版发送邮箱caolihui@btbu.edu.cn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曹立辉 史辰宇

联系电话:81353230、81353227


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

各教学单位任务分解2023(部分表格需要线下采集)

附件2:

《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附件3:系统填报部分表格模板2023

附件4:2023年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联络人信息




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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