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精神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质量监测数据将应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等工作。

二、此项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梳理和统计,确保按时完成本次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三、填报网址:http://udb.heec.edu.cn/。各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

四、责任单位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北京工商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对应的项目(附件1)以及“各教学单位任务分解”(附件2),组织和做好2022年度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需承担起所负责数据的审核和把关工作。同时,各协助和参与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协助责任单位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五、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确保系统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指标项与去年有变化的地方在填报指南中用红色或者黄色做了标记,请认真查看。数据填报的部分表格模板见附件4,可先完成线下填报后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数据校验。

六、为帮助学校了解2022年度数据填报要求,理解数据指标内涵,高质量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教育部评估中心拟于9月30日上午进行2022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及分析应用线上辅导(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Tl1L0Km7eht9Gs_CT-bcQ)。请各教学单位、各相关部门数据填报人和审阅人参加线上辅导,通过辅导加深对数据采集工作的理解,提高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七、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和审阅工作,并将填报和审阅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参加线上辅导情况(附件5)930下午15:00前发送至教务处质量科公共邮箱zlk@pub.btbu.edu.cn。填报人员较去年有变化的,请与原填报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数据统计口径的一致。

八、数据填报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到202211月10日。各负责单位请于10月25日前将基础表格(表1-2、表1-3、表1-4-1、表1-4-2、表1-5-1、表1-5-2、表1-5-3、表1-6、表1-7-1、表5-1-1)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写并审阅完毕,11月3日前将剩余全部数据填报并审阅完毕。同时,从系统导出相应表格打印纸质版,由职能部门正职、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11月3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质量科存档。

九、为方便各单位协调沟通,数据填报将通过微信群:“2022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群”进行联系(二维码见附件6)。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曹立辉

联系电话:81353230

教务处

20229月29




相关附件: 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2022 附件2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各教学单位任务分解2022 附件3-1 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附件3-2 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附件4 系统填报部分表格模板 附件5 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填报、审阅人员联系表 附件6 2022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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