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数量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通知要求,学校推荐申报教育教学奖1项。请各教学单位按申报要求,限额推荐1项。

(二)申报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申报程序

(一)根据上述申报要求,各教学单位进行限额推荐。 

(二)学校组织开展评选工作,采取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确定教育教学奖候选人。

三、提交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26日上午10点前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鑫鑫

联系电话:68985215、81353227

地址: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阜成路东区科教楼201室、良乡西区行政楼114室

邮箱:wangxinxin@btbu.edu.cn



教务处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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